本報訊 家中被盜向警方求助,姍姍來遲的民警對失主提供的線索卻置之不理,最終連現場都沒走訪調查就離開了。昨日,針對蒙自市公安局民警在接處警中,對待群眾態度冷漠和不作為等問題,紅河哈尼族彞族自治州在全州政法系統範圍內進行了通報,並責成蒙自市公安局黨委書記、局長向蒙自市委、州市公安局黨委作出深刻檢查。
  據介紹,今年4月1日凌晨,蒙自市興盛路發生一起入室盜竊案件。蒙自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,立即向刑偵大隊下達出警指令,刑偵大隊值班民警接到指令1個多小時後才趕到現場,對失主提供的目擊證人以及調取監控視頻等線索置之不理,未對現場進行走訪調查就離去。該案在州委分管領導的督促催辦下,才於案發後17天得以偵破。
  近日,省級政法各部門分別出台了詳細的行為禁令,為政法幹警戴上了“緊箍咒”。據介紹,省法院、省檢察院、省公安廳、省司法廳結合自身實際,分別出台了《雲南省法院系統工作人員8小時以外行為禁令》、《雲南省檢察人員七嚴守七嚴禁》、《雲南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業行為若干準則》、《雲南省司法行政系統工作人員禁止性規定》。禁令圍繞嚴格執法、公正司法規範政法幹警行為,要求政法幹警結合中央八項規定、中紀委六項禁令等要求,不折不扣,堅決貫徹執行;對違反禁令的,發現一起,查處一起,絕不姑息。
  本報記者 王磊 通訊員 卿志富
(原標題:民警出警不作為公安局長作檢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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